小明还在试用期,他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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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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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7:42
小明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此规定明确指出,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其工资不得低于其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是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这个工资数额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来说,假设小明的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在试用期内,他每月的工资不能低于4000元,即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样的,如果小明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按照岗位标准,应该为每月4000元,而合同中却约定每月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小明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至少也应为4000元,不能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需要强调的是,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是基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计算的,同时也要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因此,无论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哪一方,都应当遵守这个规定,以确保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