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9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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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4:38
即使被告缺席*也是会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作出判决,*在进行被告缺席判决时会按照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以及法规做出判决,因为被告没有出席会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没有及时举证和质证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当必须到庭的被告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仍然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一、被告缺席*会怎么判?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二、缺席判决的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三、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当原告向*对被告提起了诉讼后,*也是会将传票送达至被告人,被告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是必须出席的,如果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同时人民*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原告没有到庭的情况下,*也是会按照撤诉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