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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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14:26
犯罪数额不仅直接影响着数额犯的犯罪构成,而且直接决定着数额犯的量刑结果。那么,逃税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逃税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文涛律师解答: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逃税金额的占比将直接影响逃税罪量刑轻重。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
逃税罪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这里明确逃的是税款,故不应包括“费”,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性质上属于“费”的范畴不应认定为逃税金额。
当然城市建设维护税是税的概念应该认定为逃税金额。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类似的河道管理费或河道基金也不应认定为逃税金额。
逃税罪作为数额犯,犯罪金额的认定系逃税罪刑事辩护的重点,犯罪金额的减少不仅仅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构成逃税罪,还关系到当事人在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中应补缴税款和罚款的数额。
李文涛律师解析:
关于逃税罪的立案标准,如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构成逃税罪: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李文涛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专职律师,“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常务理事,广州律协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