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先行赔付制度解析:由“新国九条”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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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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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8 17:18
新“国九条”的出台,强调了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强制退市标准。2024年的退市新规,全面完善了财务、交易、重大违法、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明确指出严格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行为。健全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负有责任的主体需赔偿投资者损失。2024年以来,已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22家因面值退市。这些公司存在经营、合规风险,触及多重退市情形,已被坚决出清。
证券重大违法行为的先行赔付制度,允许在行政处罚、司法裁判前,由可能责任主体先行垫资向投资者赔偿,然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先行赔付是自愿的民事行为,是赔付者与投资者之间达成的和解。如不接受方案,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诉讼。我国在万福生科、海联讯、欣泰电气案例中已实施该制度,兴业证券在欣泰电气案中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专项基金,完成资本市场首次先行赔付和责任承担。先行赔付是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失赔偿制度的重要创新,具有和解性,倡导于资本市场相关主体。
先行赔付适用于“欺诈发行”、“虚假陈述”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涉及《招股说明书》、《年报》、《半年报》等文件中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和虚假记载、重要遗漏等。部分学者认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是否适用于先行赔付有争议,因其涉及主体广泛、损害认定和技术性复杂。先行赔付主体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未被列为赔付主体,因其收益与风险不匹配,且经济实力难以承担巨额赔款。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赔付的委托主体,负责赔付的具体工作,如在万福生科、海联讯、欣泰电气案中由投保基金管理专项基金。
先行赔付制度的特点包括赔付时间效率高、投资者受偿率高、获偿成本低。制度意义在于构建投资者保护体系、完善证券民事救济制度,以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