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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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9:16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违法的作品;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等。绝大多数的作品都是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另外,作品现在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制度,正常创作出来的这些作品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没有进行登记也有著作权的。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为了进一步明确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现从反方向列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各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
(1)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
(2)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二、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表现形式上的独创性,而不是指作品内容上的独创性。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由作者独立完成,是作者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成果。换言之,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
2、合法性
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要获得著作权保护,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作品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此规定表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备作品的一般条件,而且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对于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反动、淫秽作品,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
著作权是创作者所拥有的,但是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肆意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或者威胁涉嫌侵权的人员购买其服务,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打击,此时也是要及时的保护著作权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