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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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17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因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是属于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就是符合我们国家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当然了,根据我们国家《行政复议法》当中的规定,如果是人事处分决定的话,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一、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针对上述不能够提出行政复议。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对于行政复议这个方面,我们国家是有非常明确的范围方面的*规定的,比如说被处罚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之下,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因为这是属于治安方面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当然了如果说是人事处分的话,是不能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