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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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52
法律规定99年不算童工,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不满16周岁的情况之下是属于童工。截止目前来看,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情况之下,那么肯定是属于侵害儿童的利益。一、法律规定99年算不算童工?
法律规定99年不算童工,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不满16周岁的情况之下是属于童工。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其实,如果雇佣童工的情节是非常的恶劣的话,雇佣童工这种行为可能是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是强迫拐卖童工,并且要求童工从事的这些工作都是重体力工作,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就已经涉嫌构成了强迫劳动罪和拐卖儿童罪,对用人单位来说使用童工根本是得不偿失。
在当代的社会雇佣童工这种行为肯定是属于一种违法的,如果遇到的话应当积极地向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就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目前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童工主要指的就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是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