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方不肯赔偿,应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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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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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3:37
交通事故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大家最重视的就是赔偿的问题,大部分案件都可以通过于责任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总有一部分责任方不肯赔偿,那么遇到这种问题,应如何应对呢?
网友咨询:
你好,我上个月骑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报警处理后,对方不同意协商,现在责任认定书下达了,我负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比例是3:7。交警说三天内可以提前诉讼,我不打算诉讼,认可责任划分。交警让我与对方联系看看修车和看病的赔偿问题怎么解决。我打多次电话给对方,对方说没空,后来不接电话了。我看病花了1500元,修摩托车大约500,休息了一星期。现在对方不处理,拖着,我该怎么办?我是个打工的,没时间走法律程序,而且也没钱打官司啊。现在双方车辆都在停车场放着,听说对方可以凭着责任认定书去提车,是吗?那我找谁要赔偿啊,他只有交强险。下一步该怎么做。
江苏苏彭律师事务所刘丰律师解答:
这个你不用着急,因为你的车停放在停车场,而他的车也停在停车场,提出车辆需要调解同意书,而且现在停车费是全免的,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首先你可以到交通部门,让交警出面为你们主持调解,若对方还是拒绝调解,你可以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所花费的所有*单据去*起诉,对方有保险的,可以连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若是在治疗过程中没钱救治,可以先起诉申请先予执行或者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但因为你的情况,建议让交警出面联系解决,也可以咨询保险单位看如何解决,毕竟他是货车,是靠着吃饭的家伙,他也拖不起。
刘丰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