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2:0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43
仲裁后,对事件作出裁决,所做的裁决书无法送达当事人,则会将裁决书在有关网址或者宣传栏上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届满后,仲裁裁决书则视为已经送达,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生效。在受送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登报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领袖存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47
还要提交仲裁委的生效函、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46
只要授权委托书上面不是写的“特别授权仲裁一案”,而是写的,特别授权某某与某某的案件。就可以。有些法院喜欢专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