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1:4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3 23:14
劳动合同虚假底薪的处理方式是:此时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企业没有正当的理由,是不可以无缘无故克扣职工的工资,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支付。此时现在可以明确知道的是,企业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属于违法行为。一、劳动合同虚假底薪如何处理?
1、在职工正常上下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如果职工收到的工资跟合同里面的约定少了,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去仲裁,并且保留好自己的收款证明,免得用人单位会钻空子为自己辩解。
2、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不该任由他们操控,即使发工资的主动权是在他们身上。但是作为职工的也不要害怕,是有付出自己的劳动成果的,是有获取报酬的权利,而且合同上面也说得很清楚了,该支付多少就是多少。
二、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怎么办?
1、在职工没有犯任何工作错误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没有任何说明,就一直拖欠职工的工资,甚至不支付工资的想法。如果有这些情况的,职工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或者是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让劳动部门为自己挽回权益。
2、经过劳动部门的严令通知之后,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完职工的工资之外,职工还有权利要求支付一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因为在拖欠工资的期间,职工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导致在生活上、家庭上的支出变得困难,甚至有出现外债的情况,这时向用人单位索取一些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对于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职工每工作满一年,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比如说,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两年,就多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下去。
2、对于工作不满一年但达到六个月的,也要按照一年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工作时间少于六个月的,那就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赔偿。
3、经过上面的介绍之后,如果往后自己有遇到拖欠工资情况的,我们除了记得拿回自己的工资之外,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期限,相应地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赔偿金。
在遇到劳动合同的纠纷的时候,即使是仲裁还是诉讼,我们都不要觉得害怕,也不要觉得自己没有胜诉的可能。反而我们值得考虑的是,还要不要跟用人单位继续合作,毕竟已经出现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万一下次再出现别的情况就不好了。毕竟我们只是一个小职员,遭受损失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