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CFR、CIF三种术语比较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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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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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1 19:32
【答案】: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还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单一运输,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结合的多式运输。
2)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FR、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转移以货物在装运港超出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FCA、CPT、CIP的交货地点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约定而定,可能在卖方地点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能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在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3) 装卸费用承担不同:按照FOB、CFR、CIF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超出船舷为止的所有费用。但由于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各港口的做法又不尽相同,因此在使用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转用费用由哪方负担,在CFR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哪方负责。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租船装运,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CPT、CIP术语),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FCA术语),已包含了承运人接收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用。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货费用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
4) 运输单据不同:FOB、CFR、CIF术语下,卖方通常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