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0: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1:59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有多个审判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各机构职能明确,分工合作。立案庭负责案件立案、流程管理及保全裁定的执行。刑一庭、刑二庭分别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权利、社会管理秩序及国防利益等刑事案件;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分别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侵权、不动产相邻关系、仲裁撤销及特别程序等民事案件;民五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庭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及赔偿案件。审判监督庭则负责再审案件的审理,执行局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立案庭在案件的立案及流程管理中起关键作用,同时负责保全申请的审查与裁定执行。刑一庭、刑二庭则分别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权利等危害性较高的刑事案件的审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审理传统民事案件、合同、侵权、不动产相邻关系、仲裁撤销及特别程序等案件,其中民五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庭则负责行政案件及赔偿案件的审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判监督庭在监督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执行局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下设管理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负责执行工作的综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及外地法院相互委托执行的手续办理等。
综合处负责执行工作的综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并办理全市法院与外地法院相互委托执行的手续。执行一处负责对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的财产查证与控制,执行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裁定,并协助外地法院对执行财产的调查与控制。执行二处负责执行立案庭受理的各类强制执行案件,并协助外地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变现和处分。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纪检组及监察室负责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司法保障、党建工作、老干部管理及纪律监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1:57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有多个审判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各机构职能明确,分工合作。立案庭负责案件立案、流程管理及保全裁定的执行。刑一庭、刑二庭分别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权利、社会管理秩序及国防利益等刑事案件;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分别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侵权、不动产相邻关系、仲裁撤销及特别程序等民事案件;民五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庭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及赔偿案件。审判监督庭则负责再审案件的审理,执行局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立案庭在案件的立案及流程管理中起关键作用,同时负责保全申请的审查与裁定执行。刑一庭、刑二庭则分别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权利等危害性较高的刑事案件的审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审理传统民事案件、合同、侵权、不动产相邻关系、仲裁撤销及特别程序等案件,其中民五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庭则负责行政案件及赔偿案件的审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判监督庭在监督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执行局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下设管理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负责执行工作的综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及外地法院相互委托执行的手续办理等。
综合处负责执行工作的综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并办理全市法院与外地法院相互委托执行的手续。执行一处负责对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的财产查证与控制,执行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裁定,并协助外地法院对执行财产的调查与控制。执行二处负责执行立案庭受理的各类强制执行案件,并协助外地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变现和处分。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纪检组及监察室负责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司法保障、党建工作、老干部管理及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