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逾期提供重要证据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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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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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19:36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当事人应当积极、及时举证,但基于种种原因,也会出现逾期举证的情况。
网友咨询:
当事人逾期提供重要证据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可予支持。
律师补充: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对自己的诉请和抗辩均应及时、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以便人民*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案件。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