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计划单列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1:5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7:12
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存在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形式,被称为“计划单列市”。这种特殊的城市级别意味着其财政收支直接与中央政府挂钩,财政分配上不归属省级,而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管理。目前,中国共有五个计划单列市,它们包括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这些城市在经济权限上与省会城市相当,但省会城市已不再设有计划单列市,因此它们与其他10个省会城市虽然行政级别相同,但在概念上有所区别。
在行政级别上,计划单列市的市长被赋予副省(部)级的职务。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均由国务院和中组部任命。具体到各个层级的政府机构,市政府本身属于副省级,市辖区政府的级别则为正副地(厅)级。而市辖县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相当于副厅级。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副厅级,市辖区政府和市辖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则分别为正处级和正科级,内部机构的级别依次递减,如市政府的内设机构为正处级,市辖区政府的内设机构为正科级,市辖县政府的内设机构则为正股级,相当于正科级。
总的来说,计划单列市在行政级别上形成了独特的序列,与国家标准序列有所不同,例如,正市级对应副省(部)级,副市级对应正厅(局)级,而计划单列市特有的副局级则介于副厅级和正处级之间,具有其特殊的行政地位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