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宿舍盗窃笔记本电脑,价值3600左右,已经在警察局立案!!请问会判多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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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00:06
一、数额标准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0 00:04
既然已报警就等着按警察的办案程序程序办理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如果公安局已经立案了,有可能会判刑,但是可以争取缓刑处理。如果公安局没有立案,则不会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