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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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43
土地征收时个人合法房产被违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向征地主管部门投诉。一般征地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以后,都应该积极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存在违法强拆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对于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一、土地征收时合法房产遇强拆怎么办?
如果是违法强拆,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门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对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起诉。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三、强拆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在我国,政府部门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虽然有权利做出土地征收决定,可是在正式征地之前,当地政府部门都应该制定详细的征地方案,国家法律制度是不允许征地主管部门直接强拆的。对于拒不配合的被拆迁户,征地主管部门要通过法定途径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