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唐代作家是 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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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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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8 00:52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的。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移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县。出身于一个小官僚家庭,世敦儒业,祖、父皆以明经出身。“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一句显示出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即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政治目的。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更是白居易讽喻时事诗的基本宗旨,即诗歌应当“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将诗歌和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这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
我们知道,文学植根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策林》六十九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已。
因此,白居易指出要写作为政治服务的诗就必须关心政治,主动地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泉源。如广泛地反映人民的痛苦,并表示极大的同情,《观刈麦》《采地黄者》《上阳白发人》等;如对统治阶级的“荒乐”以及与此密切关联的各种弊政进行揭露,《卖炭翁》《红线毯》等;更有反对穷兵黩武,表达爱国主义思想,《西凉伎》《缚戎人》《新丰折臂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