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支付的钱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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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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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7 19:13
统筹支付的钱不需要还。
1、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医疗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分摊个人医疗费用中的一部分,减轻个人负担;
3、住院治疗后在医保窗口办理结算,或提交材料给医保局办理报销;
4、门诊统筹报销时,参保人员需出示市民卡并告知就诊类别。
统筹支付的概念:
1、统筹支付是指将个人或单位缴纳的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用于分摊个体风险;
2、在社会保险体系中,统筹支付常用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通过社会统筹基金来支付相关费用;
3、统筹支付的资金通常不需要个人偿还,因为这是一种社会互助和风险共担的机制;
4、统筹基金的管理通常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5、统筹支付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个人在面临医疗、养老等问题时的经济压力。
综上所述,通过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基金来支付部分个人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在住院治疗后通过医保窗口结算或向医保局提交报销材料,并在门诊报销时出示市民卡,从而有效减轻其经济负担,而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是不需要归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