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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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5:18
那就是第46、47名属于“经地方政府安置部门审查不符合接受条件的,既取消安置资格”的范围。安置部门应该向第46、47名提出书面说明,解释不符合接受条件的原因。如果没有书面解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要求获得答复。同时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或者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书面答复、谈话录音录像、相应的文件法规等等有效载体。否则,无法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