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6:0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2:03
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
网友咨询:
借贷担保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湖南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答: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一)首先,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其次,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湖南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析:
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起所担保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就要考虑到自己是否能够担保还有担保的是什么等等的问题,同时也会有担保人被起诉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担保人应诉准备答辩状、整理证据、了解情况,进行自保或是承担责任。在进行自保的时候还应该注意的就是保证期限的问题,一般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根据债务届满之日起承担六个月的保证期限,超过期限,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廖偲威律师简介
主做刑事(有检察院工作经验)、民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商事纠纷等)纠纷,累计办案数量达400余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1:58
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
网友咨询:
借贷担保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湖南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答: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一)首先,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其次,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湖南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析:
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起所担保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就要考虑到自己是否能够担保还有担保的是什么等等的问题,同时也会有担保人被起诉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担保人应诉准备答辩状、整理证据、了解情况,进行自保或是承担责任。在进行自保的时候还应该注意的就是保证期限的问题,一般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根据债务届满之日起承担六个月的保证期限,超过期限,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廖偲威律师简介
主做刑事(有检察院工作经验)、民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商事纠纷等)纠纷,累计办案数量达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