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了事故没有碰到对方交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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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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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7 00:00
如果出了事故没有碰到对方交警的处理方法如下:
1.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事故现场调查资料,等待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拿着事故认定书和损失清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3. 若胜诉后对方不赔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如果对方已报保险但未结案,保险公司将介入处理;
5. 先自行修车并保留维修发票,以便日后索赔;
6. 与保险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先行代赔。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现场保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报警:立即拨打110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3、记录证据:使用相机或手机拍照记录事故现场及受损情况,收集可能的监控录像;
4、信息交换:与对方当事人交换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码等信息;
5、协商处理:如果事故轻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但应谨慎,避免放弃应有的权益;
6、医疗救助: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记录相关救治信息和费用;
7、法律咨询:在必要时,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
8、保险公司: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了解理赔流程和所需材料。
综上所述,在未与对方接触的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提交事故现场资料给交警,获取事故认定书后可诉讼索赔,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可与保险公司沟通处理赔偿事宜,并应保留修车发票以备后续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