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工伤,可以在南京市做工伤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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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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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21:40
应当在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的指定下,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格的医院做工伤鉴定。
在领取到鉴定结论后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且是最终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21:38
工伤鉴定的地方是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不能自己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