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市公务员招录公告(8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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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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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1 00:15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工作。全市各级机关计划招录805名公务员,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网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招录信息。
招录职位分为四类:基层一线职位,面向服务意识强、懂群众工作、能吃苦奉献的人员;市区机关职位,面向符合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专业综合职位组,面向党史党建、生物医药、公共卫生、规划建设、经济金融、财务审计、信息技术、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等领域优秀专业人才;定向港澳选拔职位,面向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资格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1月29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深圳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报考定向港澳选拔职位,须为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外国国籍及内地户籍。
不得报考的人员包括:在职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程序包括: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16:00,报考注册、填报职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信息,选择一个职位(或职位组)进行报名,确认职位人数情况、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包括公共科目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以及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考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4、5日。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分为A、B、C、D四类,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C类和D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资格初审由招录机关负责,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A、B类考生需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体能测评仅适用于警察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为体能测评对象。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安排在深圳市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录过程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招录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公告中提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