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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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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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6 09:36
河北省旅游局内部设有多个专门的职能机构,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以下是其主要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办公室(综合协调处)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包括文电处理、会议安排、机要事务、档案管理等。同时,该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信息传递以及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此外,还负责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自助旅游体系的规划指导,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的组织工作,以及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的建设。
人事处
承担旅游人才规划和行业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导游资格考试,并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人事管理方面,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事务,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及职称评定。
政策法规处
主要负责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进行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起草综合性文件,进行政务宣传和新闻发布,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监督旅游执法,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市场开发处(港澳台旅游事务处)
负责全省旅游市场开发,策划重大活动,推广旅游目的地和线路,调研国内外旅游市场,指导市场开发和促销,负责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管理旅游宣传品,执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负责相关市场调研和合作事务。
规划财务处
负责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旅游资源普查,指导旅游区域和线路的规划与保护,引导社会投资,并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内部审计。
监督管理处
负责旅游市场的秩序监管和服务质量控制,执行设施和服务标准,行业管理和规范旅游企业行为,审批旅行社设立,指导旅游投诉,支持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旅游局内部得到贯彻和落实。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旅游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