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授权立法中是哪个部门将制定法律的权利授予哪个部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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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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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17:14
授权立法在我国只出现过两次
本来有权利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此两个机关.
但是在八十年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两次对国务院作出授权立法决定,一是在1984年,授权国务院就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试行;二是在1985年,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这两次授权,为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加快立法步伐,起到了积极作用,各方面的反映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