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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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6:34
根据我省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为:被盗物品价值金额若不足两千元或虽超过两千元但未达三千元者,将不会视为构成盗窃罪;相反,若盗窃数额达到或超过三千元,则可依法进行刑事立案。具体而言,第一类地区涵盖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共六个城市,对于此类区域内发生的盗窃案,需判断其涉案金额是否大于等于三千元,若符合该条件,即可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而对于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分别设定在十万元及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