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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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3:04
安阳市市区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了详细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安阳市区内的各类扬尘污染源防治与管理,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土壤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等四大类别。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物料堆场、固体废弃物和企事业单位渣场的扬尘管理,住建部门则负责建筑施工、拆迁、养护绿化等领域的扬尘控制。交通、水利、行政执法等部门各自负责其特定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如公路施工、运输活动等。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中需将扬尘防治费用纳入预算,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其责任。施工期间,工地需设置围挡,建筑垃圾需及时清运,且工地内部需配备冲洗设施和防尘措施。在特定风力条件下,施工活动需暂时停止。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如砂石、土方等,应进行密闭处理。
露天公共场所和工业堆场需硬化地面并采取防尘设施,运输车辆需符合规范,遵守准运证制度。绿化作业也需遵循相关规定,防止裸露地面产生扬尘。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减少安阳市市区的扬尘污染,保障城市环境的清洁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安阳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6日由安阳市人民政府印发。该《办法》共2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