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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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13
与用人单位相比,职工肯定是出于弱势地位的。就拿签订劳动合同来说吧,还不是用人单位想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由职工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网友咨询:
甲方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大规模裁员,造成员工离职,甲方应支付乙方除工资外多少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中甲方违约应付乙方多少赔偿金? 如果在公司只有七个月呢? 工资性收入是指基本工资还是除去餐车补等的工资,因为工资条上写着基本工资xxx岗位工资xxx,应该补偿什么?
四川万盛行律师事务所王仕贵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中公司违约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王仕贵律师解析:
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从事法律服务二十多年,合江县首届十佳律师,务实,诚信,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为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