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的大坑被私人占用怎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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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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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7:05
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实践中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确实存在很多困难。集体土地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非建设农用地;二、是建设用地。前者包括耕地和其它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土地,还有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后者指已用于非农业目的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乡(镇)村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等。为了便于论述,对农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完善分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