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7: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13:59
申报的项目不能与其它部门的项目重复。各乡镇要对村级申报的项目逐个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报账等问题。对于明知是已经报账或已经在其它部门申报了资金的项目,还故意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的,一旦发现后将上报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此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性足额申报所需全部资金,同一个项目不要既从扶贫办申报部分资金,又从统筹办、民宗局等部门申报另一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