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侯选人是支部书记亲姑夫违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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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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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6:15
村委会换届选举侯选人是支部*亲姑夫是经村民合法选举产生的不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
第二十三条 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二十人联署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相应村民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十人联署直接提名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和组长候选人。被提名的人报名参选后,即成为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候选人名单。提名和报名情况应当及时公布。
选举应选人员,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相对多数选票,即可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6:15
根据《村委会选举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近亲属回避原则,配偶双方及近亲属不得同时在同一村民委员会内任职。
同时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本法所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姑夫不算是近亲属,可以参加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