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3:4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4:35
令f(x)=g(x)+h(x),其中g(x)为偶函数,h(x)为奇函数;
以-X代入上式,并利用奇,偶函数的性质,有:f(-x)=g(x)-h(x);
两式相加并除以2即得:g(x)=[f(x)+f(-x)]/2;
两式相减并除以2即得:h(x)=[f(x)-f(-x)]/2。
奇函数性质
1、两个奇函数相加所得的和或相减所得的差为奇函数。
2、一个偶函数与一个奇函数相加所得的和或相减所得的差为非奇非偶函数。
3、两个奇函数相乘所得的积或相除所得的商为偶函数。
4、一个偶函数与一个奇函数相乘所得的积或相除所得的商为奇函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4:28
令f(x)=g(x)+h(x),其中g(x)为偶函数,h(x)为奇函数;
以-X代入上式,并利用奇,偶函数的性质,有:f(-x)=g(x)-h(x);
两式相加并除以2即得:g(x)=[f(x)+f(-x)]/2;
两式相减并除以2即得:h(x)=[f(x)-f(-x)]/2。
奇函数性质
1、两个奇函数相加所得的和或相减所得的差为奇函数。
2、一个偶函数与一个奇函数相加所得的和或相减所得的差为非奇非偶函数。
3、两个奇函数相乘所得的积或相除所得的商为偶函数。
4、一个偶函数与一个奇函数相乘所得的积或相除所得的商为奇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