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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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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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08:26
离职了单位不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打12345求助或申请劳动仲裁。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岀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离职了单位不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打12345求助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岀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由以上规定可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如不岀具,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劳动者在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即遵守解除预告期并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劳动者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还应注意《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