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税法中哪里有提到2007年3月16日为分界确定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享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3:3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2:24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
因此,2007年3月16日以后登记注册的企业,不享受新税法57条规定的税收优惠过渡条款。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新税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新税法公布后企业如何适用税收法律问题明确如下:
一、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是指在2007年3月16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企业。
二、2007年3月17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企业,在2007年12月31日前,分别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统一适用新税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不享受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2:23
那是另外解答的!
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新旧企业所得税的比较差异是什么?
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新企业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及适用指南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是在合并了1991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1993年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后形成的,旨在统一内资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降低税率,规范税前扣除标准,建立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解析
一、企业所得税分立模式下的弊端我国以往企业所得税实行区分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分别征收的税制,即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此种形式上适用的不同必然伴随着...
技术开发费免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软件企业享受自获利年度两免三减半,在享受免税之前的亏损如何确认递延所...
可以确认,就按照减半后的税率确定
如何理解新所得税法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界定
总机构是指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算盈亏的总公司或总店。法国、新西兰、日本均采用了总机构地标准。法国税法规定,凡总公司设在国内的为本国居民企业,总公司不在国内的为外国居民企业。日本税法规定,凡在日本设有总机构、总店或总事务所的公司即为日本税法上的居民企业。(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不是税后利润吗?利润分配中... 展开 利润...
国税发〔2009〕21号全文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并已在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余额,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三、关于企业跨年度发放工资的税前扣除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及优惠政策的问题
一、根据税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所以,外商投资企业将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利润汇往国外的,不需要交纳税款。二、.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物资,一般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没有优惠政策。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的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