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3: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5 22:07
现在的生活标准,600块钱是不多,那就看对方,工资有多高?如果工资低了,自己的生活都顾不上,别说抚养孩子了,如果工资高的话,可以向法院,可以再起诉,追加生活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5 22:09
夫妻离婚,另一方给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占工资收入的1/3。如果你爱人的工资月收入高于2000元。但如果工资没有超过这个标准。起诉追加也没有用。再者说,你是今年刚刚通过法院离婚,为什么在离婚时没有考虑到抚养费的问题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5 22:09
孩子生活费的判决是按照工资收入的1/3。如果对方的工资高于两千元,你可以在和他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加孩子的生活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5 22:08
可以。需要收集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票据,证明孩子实际花销每个月超过六百元。否则即使起诉也是败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5 22:07
这是可以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随着物价的上涨,适当调整生活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切记既然已经离婚,不要无理取闹,以孩子为借口要挟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