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4:35
共7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6:56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受孕,离婚后产子,该子女仍为双方的婚生子女,现在男方拒不配合该子女落户口的问题,女方只能发起民事诉讼,主张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待取得抚养权后,可以依法要求公安机关或者要求另一方配合到公安机关完成该子女落户的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7:04
法律援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7:03
带着孩子离他远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6:57
换谁也不会愿意,除非亲子鉴定是他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7:03
亲子鉴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6:57
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为孩子办理户口所需要的资料及程序,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7:01
请求法律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