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路途中车祸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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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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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21:29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一、上班路途中车祸算不算工伤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可以获的双重赔偿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而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赔偿所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不存在请求权上的竞合。所以,可以主张双重赔偿。
其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所以,工伤职工可以在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不少人认为,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那么就一定构成工伤。首先要知道,我国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也是有严格的条件*,其中就要求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否则的话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其实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