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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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8:35
忌口即为饮食禁忌。在疑及荨麻疹由食物过敏引起时,忌口为关键。但忌口成功与否,则取决于你是否能找到真正的“发物”。肯定了“发物”,然后避免进食,自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何寻找“发物”呢?其方法颇多,在医学领域中一般采用称为双盲对照口服激发试验,即“黄金标准”,虽有其可贵之处,但并非人人所能做到的,须要有一定专业知识技能才行。这里介绍两种简明方法,虽不十分精确,却是人人能做,只需稍加留意、仔细观察就是。
方法之一:先从怀疑的“发物”或最常见的“发物”试起。可以引起荨麻疹的食物虽然很多,但50有如下食物引起:儿童有鸡蛋、牛奶、花生及其他坚果,*有鱼、虾、坚果、花生等。
以牛奶为例。停用牛奶1~2周,代以豆奶,儿童荨麻疹或湿疹停发或明显减轻,即马上或恢复应用牛奶,若荨麻疹或湿疹再发或明显加重,则再次停用牛奶,如荨麻疹或湿疹再次消失或明显减轻,则可基本肯定牛奶为给儿童荨麻疹或湿疹之“发物”。相反,无论停用或再发与否,皮损无明显变化,则应认为与牛奶无关,并非“发物”。其他食物均可应用“停用(皮损减轻)―再用(皮损加重)―再停用(皮损再次减轻)”的模式肯定是“发物”还是“非发物”。应当注意的是,若肯定牛奶或鸡蛋为“发物”,则应停用一切含牛奶或鸡蛋的食品。
方法之二:试用“无抗原”简易食物两周。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龄儿童或*。若用“无抗原”饮食2周,症情明显好转,则可认为皮肤病与食物过敏有关,然而再仔细添加食物(每周加一种常用食品)看病情变化,如加入某食物后病情加重,应采用方法之一原则(停用―再用―再停用)加以进一步肯定,如肯定为“发物”,则应尽量避免之。若用简易食物2周,皮损无明显改变,则应认为与食物过敏关系不大,而寻找其他“发”的原因。
“无抗原”简易食物如下:
一种肉:羊肉或火鸡;
三种蔬菜:土豆,胡萝卜,花椰菜(卷心菜或豆芽);
一种水果:通常为梨;
非小麦、玉米类谷物:一般为大米。
其他:水、盐、糖,但应避免醋、酱油等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