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0:2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09:47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所谓“减人不减地”,这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原则之一,对于农民来讲,自然是有喜也有忧的。比如原来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想要靠家庭承包分地无疑更难。
拓展内容: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11:0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1月1号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据了解,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开幕会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提问我是四川巴中的,我家的包产田被大庆油田占用了三亩,刚开始是按临时占地两年搭建了钻井平台,现在已经开采出了天然气,到十月一号两年期满我们该得到怎样的赔赔,因为要永久占用
回答国家征用农村耕地补偿的标准,主要是以耕地的年产值来计算的。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具体补偿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