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限购令全面取消 2017年南宁买房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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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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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20:29
现在,南宁已经全面取消限了购令,那么在2017年南宁在买房方面的政策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具体的看看吧~
南宁全面取消限购令引发楼市销售高潮
全面解除限购政策以及各大银行调整限贷政策后,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引发了一个销售高潮。10月份,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适房)成交面积45.97万平方米,环比大幅增长36.82%,位于今年单月成交量的第二位。
10月份,南宁市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上市楼盘22个,共8100套,批准预售面积83.88万平方米,预售量达年内次高水平,仅次于9月份的100.73万平方米。上市楼盘主要集中在五象新区和兴宁区,分别占总量的34.46%和30%。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45.89万平方米,共4275套,环比分别增长37.93%和20.32%。10月份成交较集中在五象新区内,该区域成交面积和套数分别为9.88万平方米,共833套,分别占全市的21.53%和19.49%。截至10月31日,新建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626.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17%。
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企业销售情况良好。例如,恒大绿洲项目推出1200多套房源,销售了1060套,中海国际社区项目推出1600多套房源,销售了1400多套。
2016-2017年南宁市购房税费明细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广西出台新政:新市民购买首套房可享万元补贴
农民工等新市民的购房福利来啦。2月14日记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有意愿购房的新市民可等各市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到相关部门咨询,圆城市购房梦。
新市民购房可享受1万元补助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住房1万元的补助。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市县自行制定。
据了解,补助的资金60%由各市县自行筹措,40%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助。
广西地税新政,扩大了优惠范围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契税和营业税两方面,于2月22日起执行。
自治区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现行规定,影响契税税率的有两个要素:其一,是否是“首套唯一”住房,若是“二套房”,无论大小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其二,住房面积。目前,广西按住房面积大小不同,将大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划分为非普通住房,小于144平方米的划分为普通住房。购买的首套住房属于普通住房,才能享受减按1.5%的税率。若购买的为非普通住房,即便为家庭“唯一”,仍按3%征收。此次新政,放宽了对“首套唯一”住房面积的限制,即便是非普通住房购房者也能享受1.5%的税率。另一亮点是对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税率进行了下调,并明确“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定义,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同时,并未对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加以限定,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