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基地建房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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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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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02:14
1、翻建要审批:根据规定: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审批,上级审批通过之后才能进行翻建。而未申请审批就开始翻建的房屋,一经发现,必将重罚。
2、农房只能建在分配的宅基地上:农村每寸土地都有规定的使用分类,农房只能建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除此以外,都属于违规,一经发现,轻者面临罚款处理,重者将强拆房屋。
3、面积不要超标:宅基地的分配都是有面积标准的,分到的宅基地面积多大,房屋就只能建多大,多出来的部分都是不合法的。就算房子建好了,多出的部分村集体也有权拆除,对于不能拆的,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
4、高度不要超标:《农村住房建设技术*》规定: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建筑户(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这也就意味着:农村2层不能超过6.6米,3层不能超过9.9米,以此类推。如果超过规定高度,将面临拆除的风险,毕竟楼房过高存在安全隐患!
5、宅基地权属要清楚: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屋权属不明的,需要先解决所有权问题,否则就算申请翻建,也通不过审核。而如果私自翻建,一经发现将被拆除!
6、农业户口是硬性要求:*上,农业部再次明确:禁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在农村建房的首要条件必须是农村户口,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是不允许在老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荒废之后,宅基地是要由村集体回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