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受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0: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59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若要进行纠纷的仲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与争议直接相关,具有实际的利益关系;
其次,必须明确指出被争议的对象,即确定明确的被申请人;
再次,仲裁请求应清晰具体,包括具体的纠纷事实和理由;
最后,争议应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符合其法定职责。
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若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已有*受理该纠纷,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应由其他机构处理,或者纠纷已有生效裁决,仲裁程序将不予受理或终止。一旦决定不受理或终止,仲裁委员会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给出相应理由。
对于决定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同时,也会将这些文件副本送达给被申请人,确保双方信息的透明和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