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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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4:21
这件事背后的隐情是老人的这套房子是抵债房。
很多年前,长沙一位老人因为朋友资金周转不开,借给朋友一百多万元,但因为资金短缺,没有归还。由于这个朋友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投资了一大笔钱,他和老人达成协议,用房子来抵消债务。与老人签订相关协议后,他签署了网上合同备案,两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解除。
七年过去了,房子已经盖好了。老人想带妻子去新房子看看。却发现他的房子已经被开发商卖给别人了,别人正在装修。他带着所有手续去找开发公司,但开发公司说不承认,态度强硬,说要收回老人用来还债的所有房子。面对这样的情况,老人非常生气,并表示自己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这其实就是一起三角债务纠纷,朋友欠老人钱,开发商欠朋友钱,所以老人的朋友用开发商的房子来抵消老人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直坚持老人的钱不是他们直接收到的,老人的朋友与公司无关,所以房子不能给老人。但律师认为老人的手续合理合法,房子就应该归老人所有。
目前,老人和开发商之间还没有达成任何结果。开发商坚持房子不属于老人,因为他们没有从老人那里拿到一分钱,但是老人手里有房屋合同和收据,这说明这三套房子确实属于老人。不管开发商和老人的朋友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借贷关系,这都和老人无关,所以很明显。老人在这件事上是有道理的,所以后续当事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4:21
这套房子是赵先生从借他钱的朱先生那里抵押的,而朱先生又是开发商的投资人,开发商欠朱先生2000万元,这三套房子就作为抵押。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4:22
是因为这个老人买了这个房子之后就搁置了,后来有一天发现这个房子被别人装修,寻找开发商之后,开发商表示会退还30万元左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4:22
因为这套房子同时卖给了两个人,只不过这个老人一直都没有装修这个房子,所以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