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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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0:57
重庆市人民政府致力于加速贫困区县的脱贫工作,实施了一系列有力的保障措施:
首先,财政支持是关键。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中央支持,并确保市财政每年至少提供总资金的30%。2015年起,每年新增1.5亿元,优先用于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搬迁,以及整村脱贫。市财政还设立“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鼓励社会资金跟进。
其次,政策方面提供强有力支撑。扶贫政策将直接覆盖到贫困村和贫困户,重大专项项目提前安排资金,重大项目优先在脱贫区县布局。投资企业和个人将享受项目核准和土地政策优惠。金融机构也在贫困地区增设机构,推动农村金融改革。
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十分重要。政府倡导集团扶贫活动,持续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等,确保贫困人口不脱离帮扶。民主党派、民营企业和志愿者被鼓励参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弘扬互助精神。
在行业扶贫上,各部门需按照“发展带动扶贫,扶贫促进发展”的理念,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并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脱贫摘帽后,后扶力度将持续,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转移支付优先保障。
最后,保持稳定的资金支持,脱贫摘帽后的区县将继续享受财政支持和土地政策优惠。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中央和市级资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脱贫。各级部门需强化责任,将扶贫开发视为重要任务,确保按期实现脱贫目标。
重庆市人民政府明确了各级领导的责任,强调了“一把手”责任制,并纳入考核体系,确保扶贫工作有序进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确保贫困区县(自治县)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3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发〔2012〕36号印发《关于加快贫困区县(自治县)脱贫致富的意见》。该《意见》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保障措施3部分。《意见》提出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农民就业创业扶持,鼓励引导农民转户进城,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扶贫和生态移民,改善贫困农村社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