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0:0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5
自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实施了革新性的商事登记制度,旨在简化流程,降低成本,推动经济发展。改革的一大亮点是营业执照不再强制记载经营范围,以往需要多个部门许可审批的手续不再成为办照前置条件,而是遵循"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
张铭彦,深圳市高新投集团的一位代表,分享了改革带来的实际益处。她提到,去年1月,高新投欲设立子公司时,由于需经历繁琐的许可程序,耗时两个月才完成营业执照的办理,导致子公司业务无法开展。然而,改革后,企业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并立即运营,后续再申请相关许可,显著提高了效率。
新制度还实行了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取消了验资证明和注册登记费,企业无需为注册资本过多担忧。注册资本由股东自行决定,降低了创办公司的门槛。
改革还调整了违规处理方式,对轻微违规不再实行吊销,而是引入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给予违规企业改正的机会,降低了对商事主体的干预力度。
在年检方面,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要求企业改为提交年度报告,而非年检,个体工商户亦只需提交年度报告,这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和控制,增强了对市场的服务。
尽管营业执照上不再有经营范围和年检要求,但公众可以通过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企业真实信息。此外,网上*也更加便捷,可通过市市场监督管局的系统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在线提交申请,部分步骤甚至可通过网络完成,大大简化了流程。
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不仅要求各种商主体的登记统一立法,而且要求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和基本等同的登记事项。不同的商主体之成立可以有不同的条件,但其登记程序和登记事项应当基本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