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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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4:56
青岛市公安局目前执行的落户政策系青政发〔2007〕1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明文规定:“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4:59
高级技工落户青岛.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5:01
高级技工落户青岛.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5:00
青岛市公安局目前执行的落户政策系青政发〔2007〕1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明文规定:“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