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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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8:07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文秘事务起草审核,文电档案管理,会务接待,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运行维护,外事工作,安全保卫,代表议案建议答复,以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2. *法规处:负责依法行政方案制定,综合性税收*转发审核,合法性审核,地方性法规审查,提出*建议,行政听证等工作,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欠税核销。
3. 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消费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调研,税源管理和预警指标制定。
4.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落实和监督,出口退税管理,*调研,数据统计和分析。
5. 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政业务,税收减免管理和汇算清缴工作。
6. 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税收协议执行、情报交换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
7. 财产和行为税处:实施财产和行为税政业务,制定征费管理具体办法,负责*调研。
8. 收入规划核算处:税收预测、收入规划编制,税收计划分配,欠税核算,税收分析和监控。
9. 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纳税服务,制定规范,完善服务体系,收集纳税人诉求,保障纳税*益。
1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落实征管法律法规,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负责税收数据质量管理,税控器具管理,纳税人需求宣传。
11. 稽查处:负责税务稽查工作,组织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参与税收专项整治。
12. 财务管理处:系统财务、*采购管理,审核预算,会计核算指导,非税收入监督。
13. 督察内审处:执行法规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审计,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巡视工作组织。
14. 人事教育处: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规划,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15. 监察室: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行为查处。
16. 机关*办公室:负责党群工作,党建工作计划落实,思想*工作指导。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为市*直属机构。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与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