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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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49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产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消灭的程序。那么,公司解散是否要进行清算?怎样进行清算?
网友咨询: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
韩琳律师解答:
出现解散原因的公司在解散清算程序刚开始时,其确切的资产负债情况一般并不清楚。但在经过财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之后,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可明确。在公司财产超过债务时,解散清算自得顺利进行,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及《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应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韩琳律师补充:
结算程序如下: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责令解散,或人民*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批准。
2、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发布注销公告。
韩琳律师结语: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