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21: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03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间,赵捷在北京市朝阳区、海南省三亚市等地,以帮助他人代购车辆为名,虚构其有能力以大幅低于市场指导价格的优惠价格购买车辆,采取签订代购合同、借款合同等方式,骗取黄某、刘某、北京某2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9名被害人及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100余万元。赵捷于2021年9月26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分局民警抓获归案。赵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那海涛律师解答:
赵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赵捷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赵捷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其罪行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那海涛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海涛律师北京著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在北京市*经济犯罪部门工作多年,执业20年,精于刑事辩护,重大民商诉讼,房产建筑工程,法律顾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