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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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5:47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这些在劳动法里都有明确规定的,职工在上班期间不是因工负伤或者得职业病而自身原因生病的,可以有一定时间得治疗期用于看病治疗,治疗请假期间算是病假,不能算是工伤。你的病情是否因工,可以找职业病鉴定所鉴定后来决定我老婆在厂里上班二十年了现在生病能买保险吗老板要出钱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如果老板不按你说的那样培怎么办您好 可以想*申请那要找律师吗具体情况您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请问我老婆现在是骨髓瘤医生说不能干什么话从一月份开始到现在还是冶疗以前买了社保现在厂里要不要给买病假的时间不可能无休无止,国家也是有一定上限的。职工的工龄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三个月,在6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5年以上的病假时间6个月。职工的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最长6个月,12个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6个月;5~10年的病假,9个月,限定15个月;10~15年病假12个月,限定18个月;15~20年病假18个月,限定24个月;20年以上,病假24个月,限定30个月。如果职工在限定时限内休的病假超过了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病假期满,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必须要再安排一次工作岗位。但是,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上,病假期间的社保应以劳动关系为准正常缴纳。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不缴纳社保,这既是违法的行为,也是很不道德的行为。毕竟职工治病需要社保报销,一旦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职工的负担将大大加重。当然法律也规定,如果是因单位原因导致社保无法正常缴纳的,单位要承担起医保基金的报销责任。关于社保费的负担问题,实际上仍然是单位承担单位的,个人承担个人的。不管我们的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这实际上是《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共同承担。比如,我们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会按照缴费基数的8%全部计入养老金个人账户。这一部分个人账户,万一没有领取完就去世可以继承。医疗保险也是这样。所以,职工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不会亏本。